关于公布湛江纳川港航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度船舶污染清除协议的签订和
履行情况以及参与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
工作情况的通知
根据《船舶污染清除协议制度管理办法》第四条“船舶污染清除单位应当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每年1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上一年度船舶污染清除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以及参与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的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我单位2024年度船舶污染清除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以及参与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1、2024年度我单位共签订船舶污染清除协议233份,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2、2024年度我单位共参与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0次,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
特此通知。
湛江纳川港航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日